撤銷註冊有限公司

撤銷註冊有限公司

根據公司法條例291AA,香港有限公司必須完全符合下列3個條件,方可申請撒銷註冊:

  • 公司從沒開始營業或在申請撤銷註冊前之三個月已結束營業;
  • 公司沒有未清還負債;
  • 所有公司股東同意。

撤銷註冊香港有限公司的程序:

  1. 客戶填寫申請表格後,連同公司之商業登記証、公司註冊証及最近期之週年申報表副本,交回我們
  2. 我們將派專人與客戶聯絡,核實所需資料是否齊備。
  3. 客戶將定金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存至本公司戶口。
  4. 我們將於1個工作天內備妥所需文件。
  5. 客戶可親到本公司簽署有關文件或選擇將文件送到指定地址,由客戶自行安排簽署後連同餘款以支票或現金,交回我們。
  6. 我們向香港稅務局遞交有關文件及費用,以供審批。
  7. 我們領取“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” 後,將向公司註冊處遞交有關文件及費用,以供審批。
  8. 公司註冊處約需4-5個月進行審批及發出批准撤銷註冊通知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