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立香港无限公司
成立香港无限公司
甚么是无限公司?
无限公司的东主/合伙人需负的责任并无上限,经营风险由东主/合伙人悉数承担,公司的债务亦由东主/合伙人全数负责;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查封及出售东主/合伙人私人名下财产。各创业人士应在创业前谨慎考虑以有限公司或无限公司经营业务。
有关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比较 | |||
---|---|---|---|
独资 | 合伙 | 私人有限公司 | |
股东人数 | 1 人 | 2 至 20 人 | 1 至 50 人 |
法律地位 | 无独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东主私人名义拥有资产及签约 | 无独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合伙人名义共拥有资产及签约 | 属法人组织,有独立之法律地位,公司可以拥有资产并签署合约 |
债务责任 | 东主无限责任,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东主必须负上全责。 | 除有限合伙人外,其余合伙人均为无限责任;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合伙人必须负上全责。 | 所有股东均为有限责任,以出资为限,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只需将公司清盘,股东毋须负责。 |
年结税务 | 毋须核数, 私人开支不得扣除(包括东主及其配偶之薪金) | 毋须核数, 私人开支不得扣除(包括合伙人及其配偶之薪金) | 必须核数,可扣除公司所有正常开支(董事之酬金可在公司扣除,转作个人入息税中计算) |
其它须知 | 每年需缴付商业登记费。但在某些情况下,商业登记费可获豁免。 | 每年需缴付商业登记费。但在某些情况下,商业登记费可获豁免。 | 每年必须缴付商业登记费,并要提交周年申报表及 登记费予公司注册处。 |